因工作需要,我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要求:
1、招聘范围: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民。
2、招聘人数:协警2名。
3、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2)招聘协警:男1名、女1名,30周岁以下。
(3)部队退役人员优先录用。
二、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9月29日。
2、报名地点:平湖市看守所接待受理中心,联系电话:0573-85016209。
3、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三、录用:
1、对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筛选、考察、政审等相关工作。
2、被录用人员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平湖市看守所
201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