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职改办〔2012〕1号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开发区(钟埭街道),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市属有关单位:
根据嘉人社〔2012〕105号、嘉职评〔2012〕10 号文件精神,今年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营企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在本市民营企业中从事科研、开发、生产、技术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册人员。
二、系列设置
民营企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将设置工程技术(建筑、水利、交通、船舶专业除外)中、初级。
三、任职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努力钻研业务技术,愿为我市经济发展服务,并具备下列具体条件:
1、技术员职务
具有完成辅助性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初步掌握运用工程专业的基础知识,从事一般的技术、经营或管理工作,能解决本专业工作的一般问题,完成本职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毕业从事工程专业工作,或中专毕业从事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2)高中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或初中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
2、助理工程师职务
具有完成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掌握运用工程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工作的一般问题,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工程专业工作,或大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中专毕业从事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
(2)高中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7年,或初中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0年,或担任技术员职称满4年。
3、工程师职务
基本掌握现代技术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运用工程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工程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技术专业、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成果和经济效益,能主管企业的技术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
(2)大专毕业从事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3)中专毕业从事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
(4)初中、高中毕业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
(5)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二)在评审中要结合民营企业人员的特点,以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取得的工作业绩和经济效益为主要依据。提倡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经过自学、实践培训的形式取得丰富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确有真才实学,在工程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推荐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凡符合相关系列所列各项条件中的三项者,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1、工程师职务
(1)获省(部)级奖或市(地)、厅(局)级三等奖或区级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2)在省(部)级专业性学术会议或报刊上发表(交流)过一篇或市(地)级两篇以上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的。
(3)获市(地)、厅(局)级以上技术进步优秀管理工作者、科技先进工作者;或区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或优秀专业人才称号的;或市(地)、厅(局)级以上科技进步优秀企业的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
(4)主持管理企业的工程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近两年内企业年均销售收入二千万元以上,年均利税二百万元以上,或出口创汇一百万美元以上;或主持完成五百万元以上技术含量、产品档次及经济效益较高的技改、新建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主持完成省级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市批企业集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主持企业的新产品开发及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等方面成绩显著,获市(地)、厅(局)级以上优秀新产品;获市级以上优秀产品金银质奖或名牌产品;或市优质工程奖;或市级以上质量管理奖;或市级以上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的主要贡献者。
(6)中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2年以上;或高中、初中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8年以上。
2、助理工程师职务
(1)获平湖市级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2)在平湖市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或报刊上发表(交流)过一篇以上本专业论文的。
(3)获平湖市以上科技先进工作者等称号的;或平湖市以上科技进步先进企业的单位技术骨干。
(4)主持管理企业的主要工程技术工作,成绩显著,取得较好经济效益,近两年内企业年均销售收入五百万元以上,年均利税五十万元以上;或主持完成一百万元以上技改、新建项目的技术骨干。
(5)主持企业的新产品开发及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获平湖市级以上优秀新产品、名牌产品;或质量管理奖的技术骨干。
(6)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0年以上。
(三)本次评审中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暂不作为必备条件。
四、本次专项评审中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在嘉兴市范围内可享有与其他企业相应职称人员同等效用。民营企业中具备正常晋升条件的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按本办法参加评审。
五、凡参加中级职务评审人员,单位必须进行公示,在上报材料时将单位公示情况证明一起上报。
六、有关事项
1、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9]229号文件规定及市物价局浙嘉市字ZH-015号核准,中级职务推荐费、评审费每人260元,初级职务评审费每人100元。
2、申报材料由单位审核后统一送各镇、街道经济建设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的单位申报材料可由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送审。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止9月20前。相关材料可从平湖人才信息网下载(网址:www.phrcsc.com. cn栏目:常用材料下载栏)。地址:平湖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市政府一号楼554办公室),联系电话:85060567。
附件:
1、民营企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申报评审人员花名册
4、推荐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6、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7、材料清单
8、破格推荐 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平湖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