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人力资源管理师统考培训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提升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业务水平,达到持证上岗之目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中心将于9月举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三级)统考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内容:培训内容共分六大模块:(1)人力资源规划;(2)招聘与配置;(3)培训与开发;(4)绩效考核与评价;(5)薪酬与福利管理;(6)劳动关系。
二、培训时间:9月。培训地点:经济开发区宏建路平湖市人力资源市场内西楼就业培训中心(嘉兴学院平湖校区西侧)。
三、考试时间:2012年11月18日(全国统考)
四、证书核发:经全国统考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发全国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三级)。
五、培训费用1250元(三级)、1500元(二级)(含教材费、培训费、考核鉴定费)
六、考核合格者由市就业培训中心统一向财政申请500元(三级)、800元(二级)高技能人才补贴。
七、申报条件:
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以下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以下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七、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填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并在专业工龄证明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公章;
2、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现有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2寸证件照片2张,黑白或白底彩色;
5、报名时需交纳培训费用;
6、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办理报名缴费等相关手续,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9月上旬。
八、报名电话:85023733、85038567传真:85038567
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
平湖市就业培训中心
2012年8月1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