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阳光小屋”青少年成长服务中心招聘启事

平湖市“阳光小屋”青少年成长服务中心是经我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以“12355”阳光成长热线和“阳光小屋”为服务平台,在青少年心理疏导、法律维权、就业帮扶、志愿服务等方面开展非营利性青少年成长服务工作。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招募合同制工作人员一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优秀,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社会工作事业;

2.年龄在22-45周岁(1968221日生到1991221日生),性别、户籍不限,身体健康;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社会学、心理学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包括应届毕业生);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工作满2年,有一定项目开发和执行经验,拥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优先考虑;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写作能力、发现问题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有主见,具有良好的执行力;熟练运用办公软件:Excel,Word,PowerPoint。

二、招聘录用程序

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符合条件者到平湖团市委学少部办公室报名,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请提供由学校出具的有关毕业证明);(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4)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主要为社工基础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开考条件为报名人数达到1:4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面试对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察、体检。考试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当综合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依次确定名次),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在面试合格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 聘用。考察、体检合格后,发放《聘用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方式

20132月25日至3月2日上午(2月25日至3月1日的报名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7:00,3月2日的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到平湖团市委学少部办公室报名,详细地址:平湖市行政中心1号楼10楼1055办公室;联系人:老师,电话:8563107813511376912

四、其他事项

1.启事未尽事宜,由招考主管部门解释。

2.若有大专、本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愿意来“阳光小屋”青少年成长服务中心实习的,也可前来报名“实习岗”。报名“实习岗”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最终择优录取一名。实习期为4个月。

 

点击下载报名表格:http://www.18ph.com/thread-15634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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