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城市管理局招聘城管协管员简章

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充实管理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市城管局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管工作:

2、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以后出生),身高1.70以上,身体健康,平湖市户籍;

3、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党员或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4、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l寸免冠照2张。

二、招聘办法

1、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2、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城市管理局统一组织进行录取工作。

3、确定拟聘用对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待遇

1、对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按有关规定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待遇从优。

2、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3、统一配发工作制服。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1212——2011218

2、报名地点:平湖市人力资源市场9号—12号窗口(嘉兴学院平湖校区西侧)、平湖市城市管理局(东湖大道650号,电话:85133592)

五、其它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平湖市城市管理局

2011211

展开
  • 电话咨询

  • 8523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