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充实管理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市城管局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管工作:
2、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
3、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党员或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4、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l寸免冠照2张。
二、招聘办法
1、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2、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城市管理局统一组织进行录取工作。
3、确定拟聘用对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待遇
1、对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按有关规定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待遇从优。
2、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3、统一配发工作制服。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平湖市人力资源市场9号—12号窗口(嘉兴学院平湖校区西侧)、平湖市城市管理局(东湖大道650号,电话:85133592)
五、其它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平湖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