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平湖市服装文化创意园(平湖市服装产业设计基地)发展,进一步加快平湖服装产业转型升级,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13年6月成立平湖服装创意服务有限公司,属国有独资公益性服务有限公司,专门服务全市服装行业发展。现因工作需要,招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岗位、名额、专业、学历和其它要求等详见《平湖服装创意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见附件2)。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 9月3 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
四、招聘录用的程序
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坚持标准、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录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2013年9月 10日---- 17日。
3、报名地点:平湖市行政中心一号楼412室 。联系人柯女士,电话85630412。
4、初审。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进行初审:⑴身份证、户籍材料、各类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⑵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学历、学位证书;⑶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同时,填写《平湖服装创意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并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复审。局办公室对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和资格初审后,连同报名材料、汇总表交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
6、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7、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岗位的选择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8、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经信局具体组织实施。
2、总成绩=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将在平湖市人才信息网上(
http://www.phrcsc.com.cn/)公布。
5、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考察。
1、体检在规定时间内由经信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由平湖市经信局组织。
4、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四)公示招聘结果。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对象,在平湖市人才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待遇按平湖市国资局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