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公安机关维稳力量建设,提升维稳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推进“平安平湖”建设,平湖市公安局决定组建一支以退伍军人、体院毕业生为主要招收对象,政治可靠、纪律严明、训练有素、高效专业的处突维稳常备机动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 特勤队员8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刻苦,热爱本职工作; (三)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色盲,裸眼视力在4.8以上;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初中),平湖及周边县市户籍; (五)中共党员、特别是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有三年以上驾龄或大型车辆驾驶技能,或游泳、散打、拳击、武术等体育单项技能的,上述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七) 现从事公安局协警工作的,一律不予招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8日。 (二)报名地点:平湖市当湖路巡特警大队一楼或二楼内勤室。 (三)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户籍证明)、毕业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寸免冠照片两张等资料。 四、招聘程序 1、体能测试:占50分。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要进行体能测试,内容为:俯卧撑、 2、理论考试:占30分。内容为:时事政治及写作。 3、面试:占20分。依体能测试、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对象。 4、拟聘用对象参照标准进行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聘用对象。 五、其他事项 招聘的特勤队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后依法签订劳动 合同。试用期满后人均收入约3.5万元,另购买相关“四金”或“五金”。 联系人:陆警官,电话:0573-85135282 手机:13656615158 顾戌勤,手机:15968338060 平湖市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