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要求:
1、招聘范围:平湖市常住户口的公民。
2、招聘人数:协警两名。
3、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男性,年龄20周岁—30周岁,大专学历(含)以上。
(2)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
(3)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持有汽车驾驶证的优先录用。
(4)警校毕业生、部队退役人员优先录用。
(5)对招聘人员由公安机关予以初审,并统一组织面试,经体格检查和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二、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17日 — 3月6日。
2、报名地点:
平湖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地址:当湖街道城北路40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85022048)
3、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近期二寸证件照片2张,毕业证书等其他证书材料(上交复印件各1份)。
4、招聘人员被录用后,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三、考试:
面试、体格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告示。
平湖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201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