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人才公寓管理中心是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主要工作内容:安排各类人才入住,加强对入住人员的管理和引导,提高入住人员的文明素质,保护入住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管理和生活秩序。现因工作需要,拟招聘合同制职工2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财务人员(女性1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家庭和睦,有志于社会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服务理念;
(2)大专以上学历,财务专业并持有上岗证,年龄在28-40周岁,平湖本地户口,身体健康;
(3)具有财务知识和操作能力,掌握电脑技能,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观念较强,乐于完成一些其他工作;
(4)有良好的与他人沟通能力。
2、管理人员(男性1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家庭和睦,有志于社会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服务理念;
(2)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28-35周岁,平湖本地户口,身体健康;
(3)具有公寓管理如水、电、管道维护的一定经验(电工要求持有上岗证),工作态度端正,服务意识强,对公寓管理有兴趣和责任心;
(4)有良好的与他人沟通能力。
二、招聘录用程序
采取报名、面试、考察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符合条件者到平湖市人才公寓管理中心(平湖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报名,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1)《报名表》(内附照片一张);(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面试。在报名者中择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通过面试确定考察对象。
3、聘用。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4、待遇。按《劳动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使用期为一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年薪2.5万元左右,交纳社会保险。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2年3月8日至2012年3月15日;
2、地点:平湖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事代理部(平湖市经济开发区宏建路人力资源市场17号窗口),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3-85015526
平湖市人才公寓管理中心
二0一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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